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调整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三年级农村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西安市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资助标准按照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1800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我校积极响应国家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并加大宣传,召开国家资助新政策解读会议,宣讲有关助学金新政策。同时各教学班召开主题班会,让每个学生了解新政策并进行了感恩教育。
